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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實案例

離婚女答應30萬和解事後仍被告外遇通姦

【聯合新聞網】新竹市一名林姓女子曾離婚,感情路又坎坷,在網路認識同年紀的涂姓男子,涂男也說自己婚姻不美滿,2人相約到汽車旅館,卻遭涂妻抓姦在床,林女被迫切下30萬元和解書,事後還遭涂妻提出通姦告訴,林女在警局哭訴「真的是人財兩失!」

警方調查,林姓女子離婚後雖有結交男友,但經常吵架;涂男則與妻子育有1女。林女與涂男在網路認識後相互訴苦產生感情,涂男拋下嫩妻與林女在汽車旅館共發生3次性關係。

今年5月底,涂男透過手機通訊軟體約林女外出,涂騎乘機車找上林女,再改搭林女的汽車前往餐廳用餐,飯後改由涂男開車,涂說「很累想休息一下」,接著就開往汽車旅館溫存。

未料,涂妻一路騎機車尾隨,還在餐廳外的巷弄內埋伏許久,見到外遇丈夫與林女吃飽喝足坐上車開往汽車旅館,氣得到丈夫開的房間門外興師問罪。

「快點開門!」涂聽見妻子聲音便打開房門,涂妻拍下林女全裸躺在床鋪上畫面,更在垃圾桶內搜出用過的保險套、衛生紙等,林女只好簽下30萬元和解書,每個月償還6千,不料數日後涂妻仍到警局控訴林女通姦

林女友人懷疑,整段抓姦過程疑點重重,涂妻跟監卻未被發現,外遇的涂男還坦蕩開門讓妻子進入蒐證,有違一般婚外情抓姦情況。但林女堅信,2人是真心相愛,不會傷害對方;加上她確實觸犯通姦罪,警方已將她函送法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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